
眾所周知,數據開放將帶來安全問題,政府和企業對于數據開放中的安全性、合規性、權益分配等方面的考量,阻礙了數據的互聯互通與價值實現。因而市場呈現出“數據需要開放,卻又難以開放”的困境。解決這一矛盾需要扎實的安全技術支撐和工程體系。

“數據二十條”積極鼓勵試驗探索,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行業先行先試,推動公共數據、企業數據、個人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,賦能實體經濟發展。

隨著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》、《數據安全法》、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相繼頒布,使數據安全成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。面向數據時代,高安全數字基礎設施為數據要素市場化提供可靠底座。

隨著經濟數字化轉型加快,數據作為數字經濟的核心生產要素,對提高生產效率的乘數作用日益凸現。根據《“十四五”數字經濟發展規劃》,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7.8%,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新引擎。到2025年,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要達到10%。此次“數據二十條”的出臺,將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數字生產力,賦能實體經濟發展,推動高質量發展,推進數字中國建設。